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2024-05-29 00:5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23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唐县局查处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及厂名厂址案

一、案情简介

2022年9月1日唐县局接到投诉:投诉人于2022年8月25日在唐县某茶庄购买荒野老白茶(茶饼)10盒, 8月30日同朋友一起饮用后都出现不良反应,经查看该商品发现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gb/t31751,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18日。消费者认为茶饼存在问题,要求对商家依法处理。经核查,涉案产品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本案中,投诉举报人维权意识较高,观察仔细,在购买问题产品后,积极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向上级局和产品生产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收集证据,多方面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此案件是12315诉转案典型案例,侧重消费热点难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三、案例评析

本案中,投诉人依法投诉,积极维权,向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披露了一个新的违法行为,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认真观察产品标签,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权益。

四、本案启示

从本案当中,我们能够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仍旧散发于市场,这就对监管部门及广大执法人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需要时刻保持警醒,增加自身硬实力,净化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给消费者以安全、踏实的消费信心与良好的消费体验。

来源: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