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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餐饮浪费 各地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4-05-29 01:1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35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 刘潇潇 李冬阳)自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大力推广“文明餐桌”理念,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了持续加强餐饮环节监管,自今年3月起,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等一系列措施手段,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多地开出“反浪费罚单”

截至目前,《反食品浪费法》落地已近两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将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多地先后对食品浪费行为开出了多张罚单。

2022年11月,无锡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华庄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饭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食品浪费问题,向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在复查期间,发现仍有问题未整改。鉴于该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导致食品浪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初,天津市西青区一家餐饮店因设置最低消费额且整改不到位,被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作出严厉处罚。这是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查办的首例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额的案件。

2023年3月,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万达广场某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处罚并开具罚单。

让反浪费“有章可循”

在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实际推动中,标准不清、规范不明往往是监管执法的难点。由于缺少食品浪费行为的具体标准,导致监管部门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无法进行量化对比,从而出现了“取证难”“固证难”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细化反餐饮浪费的标准,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近期,河北、贵州、云南、山东、湖北等多省市场监管部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面向全省餐饮企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参加的制止餐饮浪费4项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

在宣贯会上,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就《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四项国家标准的提出背景、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进行解读。

通过相关培训,各地进一步推动了节约餐饮标准的实施,加深了各餐饮行业相关单位对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对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社会共治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为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积极践行《粮食节约行动方案》,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向全国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业人员、消费者发出联合倡议。

倡议提出:一、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二、完善管理措施,做好科学备餐;三、细化节约举措,引导合理点餐;四、关注重点领域,优化供餐方式;五、延伸文明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六、践行光盘行动,倡导理性消费。

餐饮外卖平台在落实主体责任、治理诱导过度消费行为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督促外卖平台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要求,近期,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巴中市平昌县市场监管局、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管局、保亭县市场监管局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要求平台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从落实反食品浪费提醒着手,助力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此外,多地先后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大型宣传活动。3月10日,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餐饮单位代表向市民宣读了《反食品浪费倡议书》,倡仪公众“反对浪费,崇尚节约”,从点滴做起,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活动现场还组织开展了“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签名活动,消费者们在签名板上留下了“拒绝浪费、文明用餐”的光荣承诺。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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