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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第四十六期 |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案

2024-05-29 02:2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85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022年9月14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云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称香格里拉市某某小吃超出经营项目,在外卖平台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2022年9月20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达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其进行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同时也未在外卖平台销售冷食类食品。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外卖平台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但在得知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的行为涉嫌违法后,第一时间停止了该行为,并在外卖平台上对冷食类食品下架,同时在店内设置了凉菜专区,现正在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投诉者未在外卖平台上购买过当事人经营的冷食类食品。

综上,当事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的事实成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温馨提示:

餐饮单位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为什么冷食类食品制售要求条件相对较多呢?凉菜是冷加工,属于冷食类食品,食用前不再加热,加工过程中稍不注意或贮存不当,极易被细菌污染,食用后会引发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因此,冷食类食品一直被列为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在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和操作上要求更加严格,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的污染。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请广大餐饮服务单位依法经营。

供稿:政策法规股

来源: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以案释法第四十六期 |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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