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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选购食品的消费提示

2024-05-29 03:2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9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023年新春佳节将至,为指导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安全选购食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是选择消费场所时,消费者应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获得备案证明的食品销售单位购买,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是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选择包装无破损、无变形的食品。

三是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四是选购散装销售食品时,应注意防尘防蝇等设施是否使用,查看销售区域是否标明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产品。对产品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经营者提供原大包装产品予以核对。

五是选购猪肉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一报告”(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无“两证一报告”的猪肉,应避免购买。

如发现购买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来源: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选购食品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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