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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4-05-29 05:06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66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自《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立足职能职责,多措并举、高位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全面摸底排查,分级分类推进

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食品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结合分层分级包保责任机制工作要求,对310户大中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第三方冷库)等市场主体按规模和业态分类并建立台账,以清单化管理为抓手,实施动态调整,统筹推进食品销售企业“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二、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三人三责

按照“应配尽配,能配尽配”工作原则,指导310户食品销售企业配备3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141名食品安全总监、311名食品安全员。制定完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销售风险管控清单,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和培训,推动企业准确把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外延,指导监管人员和企业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形成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格局。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把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以指导企业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为契机,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

稿件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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