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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答复|新进境宠物食品检疫审批的相关问题

2024-05-29 06:1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101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留言内容

我司是跨境电商企业,现有两款宠物食品准备进口中国,需要做检疫检疫审批。因两款产品并没有在中国境内备案和销售过,我司无法确认产品是否通过检验检疫审批,因此没有从国外订货,所以无法在单一窗口“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申请,我司是否需要在国内权威检测机构申请样品检测后提交给海关审核?请问应如何申请检验检疫?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留言收悉。现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进境宠物食品,首先要确认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和具体产品是否在海关总署注册登记,如果已经在海关总署注册,非灌装宠物食品需要签订合同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然后按照正常进口流程进口办理申报接受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如果境外企业未在海关总署备案注册登记,须境外企业通过其官方主管部门向海关总署推荐,经海关总署考核予以注册登记之后,再办理相关进口手续。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可在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互联网+海关-行政审批-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中提交申请。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答复单位

青岛海关

来源:海关总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海关答复|新进境宠物食品检疫审批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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