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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食安周”政策解读(消费者篇)

2024-05-29 07:1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59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进口食品逐渐成为中国寻常百姓餐桌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快速判断您购买的是否是正规渠道进口食品?您知道怎么查看进口食品的标签吗?且看小编一一讲解!

“四看”助您选购进口食品!

一看进口食品“身份证”

一般贸易途径进口食品都有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向经销商索取查看海关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以核对购买的进口食品信息。

二看进口食品准入情况

中国海关对输华类、水产品、乳制品、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蜂产品、中药材等产品的生产国家和地区,实施评估和审查制度。

消费者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和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目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http://43.248.49.223/index.aspx查询),以确认相关食品是否获得准入。

三看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情况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注册信息可在海关总署网站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2811812/4150146/index.html进行查询)。

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消费者可在食品内外包装上查看境外生产企业的相应注册编号。

四看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中文标签,中文标签上应列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原产国或地区、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方法、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营养成分表等内容。

注意事项

自2022年1月1日起

1、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2、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海关提醒

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食品时,应当索取购物票据。一旦发现购买的进口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凭借购物票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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