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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5期)

2024-05-29 07:3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8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8大类食品共52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7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砖榴莲干(生产日期:2022-03-01,规格型号:40克/袋),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东方市第三市场陈国菊菜类摊销售的四季豆,检验项目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二)东方市第三市场卢二娘菜类摊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三)三亚广百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四)保亭响水进兰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五)陵水英州阿榕姐水果店销售的香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六)临高县新盈海梅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海口秀英黄英梅蔬菜摊位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毒死蜱和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五指山鸿鑫农贸市场太创生鸭摊销售的鸭,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口美兰熊国平鱼摊位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琼海塔洋莲塘茶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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