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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篇

2024-05-29 12:3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3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自我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针对我省最易导致中毒事件发生的家庭自采误食野生菌、煮食毒性中药材、违规制售散装白酒、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品安全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通过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制作了系列有声电子宣传海报。请大家积极转发推广,全社会齐心协力守护好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篇

保障食品安全 建设平安校园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做到“八个必须”

1.必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2.必须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3.必须要求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4.必须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必须按要求采购使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必须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7.必须禁制禁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8.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学生应做到“五不三要”

五不:1.不购买食用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和“五毛钱”食品;2.不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3.不盲信广告和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4.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5.不采摘、食用野菜、野果。

三要:1.要主动索票、妥善保管购物凭证;2.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3.要科学安全膳食,远离问题食品。

来源:云南市场监管微信号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云南省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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