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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三月三”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05-29 15:2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32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清明节、“三月三”将至,节庆、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4月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消费食品安全。

一、烤乳猪、白切鸡、发糕等清明节祭祀常用食品,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极易引起变质。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祭祀食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的门店进行消费,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如需自己制作,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容器应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前应观察食物性状,变质食品不可食用,未变质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二、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袋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

三、外出用餐或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外出用餐时,请自觉遵守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使用公筷公勺。

四、野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实、野生蘑菇及其他野生植物。一旦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五、节日期间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

来源:北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清明节、“三月三”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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