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共促消费公平!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食品领域3起

2024-05-29 16:17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62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的消费维权案例进行梳理、分析、提炼和总结,形成了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发布消费提醒,以法明理共促消费公平。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查处海口琼山苏向清果业商行短斤缺两案

2021年7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海口琼山苏向清果业商行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水果过程中,存在短斤缺两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184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三亚天涯区南海渔村海鲜店消费欺诈案

2020年12月29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三亚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对三亚天涯区南海渔村海鲜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海鲜过程中存在利用秤具作弊骗取消费者价款而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53.63元、罚款15536.3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临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临高临城红年华保健食品店经营无检验合格证明和虚假宣传案

2021年3月9日,临高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临高临城红年华保健食品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钙加维生素d3咀嚼片”、“钙铁锌氨基酸钙植物饮料”等12种产品,无法提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同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临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800元,罚款69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共促消费公平!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食品领域3起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