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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含金银箔粉食品不能食用

2024-05-29 16:4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68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在市场上出现,成为消费噱头。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遏制“食金之风”,潍坊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正在全市开展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向广大消费者作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科学认识,正确对待

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被禁止添加进食品中。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不得宣称或标识“可食用”“食品级”“食品用”等。在烘焙食品中使用的装饰用金银闪粉等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装饰品,不得与食品直接接触。提醒广大消费者,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是不合格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理性消费,自觉抵制

从营养角度看,金银并非人体必要元素,没有任何营养价值。金和银作为重金属元素,如果摄入过多,有可能会造成中毒,影响人体健康。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请不要被含金银箔粉食品华丽的外表以及虚假宣传所迷惑,自觉抵制金银箔粉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警惕食品安全风险,不食用有风险或是自己不熟悉的食品,尤其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如发现存在添加金银箔粉或其他不明物质的违法行为,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支付记录、录像等证据,可拨打“12315”或“12345”便民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潍坊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潍坊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含金银箔粉食品不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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