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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2024-05-29 22:4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78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6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检查食品安全问题通报如下:

1、北京市瑞风昌顺超市

(比克利炸鸡汉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2ma00qg165l;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村。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即上岗工作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葫芦家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葫芦娃一家人火(通州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k60g41;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60号院1号楼1至2层151。存在无防尘防蝇设备设施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京晋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川湘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me2p3r;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12号楼1层107。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灏霖餐饮有限公司

(麻辣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wtfr82;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11号楼1层112。存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维富春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精品沙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w2h3j;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12号楼1层101。存在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园丰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米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c5x90l;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四区11号楼。存在食品加工操作间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来源:北京通州区市场监管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北京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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