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2024-05-30 02:0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64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常德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现公布全市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五、石门县某商行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1年7月7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石门县某商行将已过期和临近保质期的海鲜酱油、淡盐酱油、生抽等商品的瓶盖上的生产日期涂改后重新销售。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和违法工具、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西洞庭某卤菜店违规使用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案

2021年7月27日,西洞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举报称,西洞庭某卤菜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短斤少两。经查,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西洞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违规使用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的行为作出“没收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李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根据群众举报,2021年7月15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石门县森林公安局对李某某的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酒鬼酒、武陵酒”等品牌白酒均系假冒白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假酒货值金额较大,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办理。(供稿:常德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常德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