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按同一比例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约2.054997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股份56227075股,每10股流通股获付3.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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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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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按同一比例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约2.054997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股份56227075股,每10股流通股获付3.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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