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不合格食品建立退市制度

2024-05-31 15:1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06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昨天,商务部草拟的《流通领域食品管理办法》中规定,食品市场、经销商如果违反办法相关条款,并逾期不改的,*高可能被处以3万元罚款。该《办法》目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办法》规定,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状况。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同时,市场还应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办法》鼓励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市场现场制作销售食品应当具备保障食品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应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

在市场监管方面,《办法》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市场和经销商实施的食品管理状况进行检查。

《办法》还对食品流通管理作出了处罚规定:对违反相关条款者,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不合格食品建立退市制度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