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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禁止捕卖江河鱼仨月违者*高罚5万

2024-05-31 16:1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39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月1日起至4月30日,为了保证江河鱼的正常繁殖,重庆市天然水域实行禁渔。1月30日,该市农业局在2007年春季禁渔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禁渔期间除了禁止从事一切江河捕捞活动外,还禁止饮食行业、水产品市场经营江河鱼类,违者将重处。

据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禁渔期间重庆市境内包括长江、嘉陵江、乌江在内的所有天然水域一律禁止捕捞作业。捕捞渔船按当地渔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停靠,所有网具一律封存。违反禁渔规定的,除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除了禁止打捞,禁渔期内,还禁止销售、收购江河渔业资源品种,禁止宾馆、饭店、餐馆等饮食行业、水产品市场经营江河鱼类,违者除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元至1000元罚款。

据介绍,1987年进行的有关调查显示,那时重庆全市有鱼类187种。20年来,由于缺乏对长江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有力保护,中华鲟、长江鲟、白鲟、岩原鲤、青波鱼、白甲鱼、铜鱼等7种常见江河鱼变成了稀有鱼,其中岩原鲤、青波鱼、白甲鱼濒临灭绝,鱼类基因库亮起“红灯”。

近年来虽然重庆市鱼类的种群和上世纪80年代相比有所减少,但是因为有了2000年起连续不断的“春季禁渔”,才使得不少江河鱼种逃过灭顶之灾。从去年开始,市内主要天然水域里的经济鱼类开始繁殖,种群密度加大,重庆特有的流水鱼类,如大口鲶、铜鱼等数量都较往年有所增加。特别是重庆市3大经济鱼类之一的岩原鲤,去年已经在北碚嘉陵江段大规模出现。 作者:刘婷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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