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保健食品的卫生要求

2024-05-31 16:3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23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根据《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要求。

保健食品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 技术要求

1.1 原料要求 原料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2 感官要求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组织形态、不得有异味、杂质或腐败变质。

1.3 卫生要求

1.3.1 理化指标(见表1)

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饮液

固体饮料*

胶囊*

铅(以pb计,mg/kg)

砷(以as计,mg/kg)

汞(以hg计,mg/kg)

≤0.5

≤0.3

≤0.5 (≤2.0)

≤0.3 (≤1.0)

— (≤0.3)

≤1.5 (≤2.0)

≤1.0

— (≤0.3)

食品添加剂

按gb 2760—86执行

以原料或产品按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执行

注: * 1) 括号内是以藻类、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卫生标准。

2) 供儿童、孕产妇类食品不得检出类物质。

1.3.2 微生物指标(见表2)

表2 微生物指标

食品种类

指标

菌落总数

(cfu/g.ml)

大肠菌群

mpn(100g.ml)

霉菌

(cfu/g.ml)

酵母

(cfu/g.ml)

致病菌

液态食品

蛋白质含量≥1.0%

蛋白质含量<1.0%

≤1000

≤100

≤40

≤6

≤30

≤30

≤50

≤5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固体或半固体食品

蛋白质含量≥4.0%

蛋白质含量4.0%

≤30000

≤1000

≤90

≤40

≤50

≤50

≤50

≤5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罐头食品

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1.4 保健功能要求

1.4.1 产品的保健功能应与卫生部审查批准的保健功能相一致。

1.4.2 卫生部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及含量有规定的, 产品的功效成分及含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2 标识要求

应符合《保健食品标识的规定》的要求。

3 检验方法

3.1 理化卫生指标

按gb 5009 执行。

3.2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 执行。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保健食品的卫生要求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