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卫生部严禁食品借用“药名”

2024-05-31 16:5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43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昨天,卫生部发布公告,严禁食品借用药品名称,夸大功效,或擅自添加禁用物品。

卫生部昨天表示,近期该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仿冒药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擅自使用药品名称命名食品,如“板蓝根××”、“清开灵××”等;有的非法添加原料;还有的夸大宣传,暗示具有作用。

为此,卫生部昨天发布公告,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命名其生产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不得购入、贮存、陈列和销售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越权审批食品,也不得在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栏中擅自增加除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以外的特定的食品名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通报。

卫生部还建议,消费者如发现仿冒药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记者方芳)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卫生部严禁食品借用“药名”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