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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加强豆制品生产卫生监督 近期检查

2024-05-31 17:4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48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日前通知要求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近期要对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做一次的检查;通知中对豆制品生产单位和豆制品经营单位还提出了基本卫生要求。

据介绍,卫生部近期组织的豆制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显示,豆制品生产单位大多规模小,生产环境较差,加工设备简陋,卫生设施缺乏,部分豆制品生产单位还存在掺杂使假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给食品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通知要求,豆制品生产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卫生要求:豆制品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附近不得有昆虫孳生的潜在场所,远离垃圾场、厕所和畜禽养殖场所等污染源;生产加工场所应封闭,配备相应的冷藏、通风、照明、上下水、容器清洗、洗手等设施设备,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卫生设施;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管道、容器、用具、包装材料及涂料应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生产管道、容器、用具,如豆腐屉、豆包布等,使用前后应清洗;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豆制品;豆制品的原料应符合《粮食卫生标准》等国家卫生标准;

原料贮存期间应离地离墙搁置,控制温湿度,避免发生霉变;生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操作前应洗净、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批发和销售豆制品要符合以下基本卫生要求:销售场所或摊点应具备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销售用工具、容器等生熟分开,并定期清洗和;严格执行进货索证验收制度,采购豆制品应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检查豆制品质量,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或批发单位购进豆制品;销售定型包装豆制品时应按照产品标签上标明的贮存条件存放,禁止销售变质、不洁、受污染的豆制品;豆制品经营单位宜建立豆制品定点采购制度,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豆制品加工厂(点)建立长期的购销关系,确保豆制品卫生质量。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卫生部:加强豆制品生产卫生监督 近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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