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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凉拌菜强制性标准15日实施

2024-05-31 17:5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70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今夏,河北省消费者有望在超市买到更加、卫生的“凉拌菜”了。将于5月15日正式实施的《凉拌菜质量要求》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在国内对凉拌菜的各项卫生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标准对凉拌菜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特别明确,凉拌菜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苏丹红、酸性橙ⅱ、碱性橙ⅱ等非食品添加物“不得检出”。

■质量调查催生“凉拌菜标准”

近期,省质监局对石家庄、邢台、衡水三市凉拌菜销售量较大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凉拌菜质量堪忧。所抽取的20多个品种77批次样品中,其中27批次的样品检出含防腐剂,14批次含着色剂,4批次含甲醛,23批次含微生物超标,1批次样品含工业染料,全部抽样样品中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

抽查还发现凉拌菜的卫生状况堪忧。调查发现,凉拌菜的销售都在柜台或简易的流动小车上,或被放在门口或过道边的条几上,环境和保存条件都很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省质监局标准处有关人士表示,在标准起草小组技术人员的努力下,《凉拌菜质量要求》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日前已通过了专家审定会的审定,将于5月15日起实施。

■标准指标“考察”凉拌菜质量

参与标准制定的专业人士郭永志介绍,砷、铅、镉、汞是食品检验中*重要、*常监测的有害金属类污染物。结合河北省市场调查结果,该标准将无机砷、铅、镉和汞列为检测项目,并明确限量指标分别为0.05mg/kg、0.5mg/kg、0.1mg/kg、0.01mg/kg。

鉴于亚硝酸盐在蔬菜和熟制品中广泛存在的现象,该标准还将亚硝酸盐列为检测项目,并规定以蔬菜为主的凉拌菜亚硝酸盐限量为4mg/kg,以熟肉为主的凉拌菜限量为30mg/kg。

郭永志表示,非食品原料用于食品加工是引发食品问题的*大源头之一,河北省将苏丹红、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酸性橙和碱性橙五种非食品原料列为检验项目,限量均为不得检出。

该标准还规定,以肉类为主料的凉拌菜参照《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菌落总数限量定为80000cfu/g,其他类菌落总数限量为8000cfu/g,致病菌不得检出;强致癌物黄曲霉b1的限量指标分为两类,以花生为主料的凉拌菜限量为20ug/kg,其他限量为5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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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严查凉拌菜原辅料使用

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河北省质监部门将加强对凉拌菜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查其原辅料使用情况。

据悉,质监部门正在摸清辖区内生产加工凉拌菜企业的底数,包括具体位置、生产销售规模、产品销售区域。对凉拌菜原辅料的检查包括进货台账、添加剂的登记备案、原料仓库等,发现问题立即就地查处。

河北省质监局介绍,浸泡过甲醛的水产品表面光鲜;亮蓝、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等非食品添加物也可使食品表面颜色显得鲜亮,消费者购买凉拌菜时,对过于“新鲜”的凉拌菜要提高警惕。(记者王丽)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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