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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健食品命名禁用夸大语言

2024-06-01 14:0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76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昨天(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命名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不能使用夸大和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等。

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规定》对保健食品命名提出“八不”要求,即: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作用的词语;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或形似字;不得使用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与功能相关联的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不得使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不得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不得使用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不得使用人名、地名(注册商标除外)。

此外,国家对保健食品通用名有特殊要求。两种以上原料组成的保健食品,不得以单一原料命名。通用名字数不超过10个,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配方为单一原料并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通用名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以维生素等原料命名的除外,如维生素c,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记者 郭莹)

如何识别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打政策“擦边球”,把保健食品当药卖,夸大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对于这类现象,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加强辨别能力,防止受骗上当。

大揭秘:虚假保健食品宣传是如何骗人的

在央视3·15晚会上,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被揭开了改头换面、虚构研制单位等惊秘密,在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震动。事实上,进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何止“藏秘排油”,据报道,中消协和中国保健科技学会在前不久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保健食品的宣传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占73.5%!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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