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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点、茶叶等包装不能超过3层

2024-06-01 14:0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84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征求意见稿出台

记者陈抒怡

晨报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征求意见稿,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拟规定,国内所有商品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保健品、化妆品、饮料酒、糕点、茶叶等5类商品的包装不得超过3层。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定义,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的功能要求,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对过度包装的“重灾区”,该征求意见稿也有详细说明:保健品、化妆品、部分食品、糕点(不包括月饼)、茶叶的包装不能超过3层,粮谷的包装不能超过两层。商品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记者还获悉,如商品销售包装中有附加商品,包括开瓶器、产品说明书等所占体积,将被视为包装空隙。这条规定将有效限制商家通过搭售其他商品的方式强迫消费者消费。

上海包装技术协会相关人士认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的出台将对规范行业起到积极作用。不过,该人士也表示,具体操作时如何计算商品的包装成本存在一定难度。据了解,本市曾于2003年开始编撰商品适度包装暂行办法,之后出台了《上海市月饼适度包装暂行办法》。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糕点、茶叶等包装不能超过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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