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我市中医药立法被提到议事日程,《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送审稿)》已由市卫生局起草,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法制办近日将条例(送审稿)全文刊登于其网站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条例(送审稿)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设置中医医疗机构,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中医医疗机构应当以中医药服务为主,加强中医科室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中医科室的床位数不得低于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三分之二;综合医院应当设置中医科室,其床位数应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专科医院及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中医药服务。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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