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广东拟修订动物防疫条例生猪“点对点”调运,违者将重罚

2024-06-04 13:4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11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今后生猪在广东或将不能随意调运。9月28日,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计划进一步完善疫病区域化管理、检疫等动物防疫制度,增加“动物调运管理”专章,对动物进入、过境本省的防疫检查作出规定,特别明确生猪按检疫合格证明上载明的目的地“点对点”调运,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

农业农村部去年曾通报多起违法调运引发的非洲猪瘟疫情,把好“运输关”成为避免疫情多点扩散的关键。对此,修订草案规定,经道路输入本省、过境本省或者输入本省无疫区的动物,应当经指定通道动物防疫检查站查验合格,并取得检查签章后进入;以铁路、航空、航运等运输方式输入本省的动物,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提供相关运输凭证以备查验,否则将对运输人最高处5万元罚款。

其中,针对经检疫合格的生猪,修订草案提出,应当直接运抵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明的目的地,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否则将对货主处同类检疫合格生猪货值金额50%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此外,为推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修订草案还大幅增加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的内容。例如明确提出将野生动物、进出境动物的人畜共患病防控全部纳入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农业农村和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海关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防控措施并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对人畜共患病实行闭环防控,其中对狂犬病、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还要定期监测和风险评估。

据了解,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5月起已经施行,此次广东修订条例,意在结合广东省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建设需求,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广东拟修订动物防疫条例生猪“点对点”调运,违者将重罚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