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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炒饭综合症”,听说过吗?

2024-06-04 14:0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32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以蛋炒饭为代表的各类炒饭制品,营养美味,加工制作简单,是居家或外出用餐时常见的食物。但是,炒饭加工制作或食用不当,很容易导致食物中毒,造成腹痛、腹泻、呕吐等,即“炒饭综合征”。

“炒饭综合症”,是由蜡样芽孢杆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多发生在6月份到10月份。蜡样芽孢杆菌广泛分布在土壤、水、空气中,生长温度范围20~45℃,生长繁殖的过程中会释放毒素,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食物主要为含淀粉较多的各类食物,室温放置的米饭就极易被污染,且外观一般无明显变化,看不到腐败变质现象,很难通过眼辨别。

如何才能有效防范“炒饭综合症”?

一是严控加工制作时间。米饭煮熟后不宜在室温下放置过久,一般不应超过2小时。制作炒饭时应确保食物加热均匀并彻底熟透。加工好的食物如不立即食用,应尽快冷却,低温保存,再次食用前应充分加热。

二是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外出用餐或订购外卖时,对炒饭、饭团、紫菜包饭、寿司等米饭制品,应确认食物的新鲜程度、储存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要求,购买后应尽快食用,不宜久放。

三是集体配餐单位要防范风险。要严格控制好食物加工、放置、配送等过程中的温度、时间。食品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并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供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来源: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号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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