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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2024-06-04 14:16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23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消费食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1.在选购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或sc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在挑选月饼时,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月饼。

2.在购买鲜活农产品时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食用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3.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效果,不能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用来治疗疾病,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有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国食健字xxx号”或“卫食健字xxx号”)、批准的保健功能。如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4.外出就餐时,疫情期间用餐前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使用公勺公筷。发现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要立即要求更换。切勿食用野生动物制品等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5.网络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等供餐者订餐。收到订餐时,要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否则可以拒收。

6.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

来源: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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