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06-04 17:2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04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8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贯彻落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共七章六十六条,对化妆品生产许可、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从细化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监管等方面,落实《条例》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是《条例》重要的配套文件之一。

《办法》在继承原有化妆品生产许可制度的基础上,对《条例》确立的基本监管制度进行细化,使《条例》规定能够具体执行。《办法》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同时规定生产车间等场所不得贮存、生产对化妆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产品。

《办法》还细化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具体要求,明确指出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以保证所售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法》创新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产品留样制度、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后启动企业自查制度,明确对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生产企业可以开展延伸检查等,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办法》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因生产许可变更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变更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重新计算5年,为企业减负。

此外,《办法》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管。如,对委托生产化妆品、网络经营化妆品、美容美发机构使用化妆品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要求。同时,将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作为重点产品,在生产条件方面做出特殊规定,并要求儿童化妆品应当在标签上特殊标注等。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