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江西抚州:炸油条明矾超标 店老板被判刑

2024-06-05 11:2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38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日,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王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20年7月份开始,王某在乐安县鳌溪镇前坪路开了一家早餐店,售卖其自行制作的油条。在制作油条的过程中,王某未经称量仅凭经验添加“明矾”等食品添加剂。同年7月28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某生产的油条依法检查并取样检验,经鉴定,王某生产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物检验结果为342mg/kg,超出国家标准3倍。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退缴了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乐安法院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江西抚州:炸油条明矾超标 店老板被判刑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