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和鸡精,五名被告人获刑

2024-06-05 11:5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606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日,福建省长汀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判处被告人郭某某等五人一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人销售假冒品牌食品

2020年12月,郭某某、蔡某某经商议,由郭某某从上线许某某(未到案)处购买假冒某些知名品牌的调和油、花生油、鸡精调味料等商品,蔡某某再加价销售给在长汀县做批发生意的韩某某、杨某某夫妇。

韩某某、杨某某明知假冒商品仍然加价销售给陈某某及其他散户,陈某某明知假冒商品亦加价进行销售。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五名被告人通过加价销售假冒品牌的食用油和鸡精,分别从中获利1万余元。

长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蔡某某、韩某某、杨某某、陈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被告人郭某某涉案金额13.8万余元(其中尚未销售部分1万余元)、被告人蔡某某涉案金额13.7万余元、被告人韩某某、杨某某涉案金额15万余元(其中尚未销售部分1万余元)、被告人陈某某涉案金额10.8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考虑五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及部分被告人销售未遂(部分)、退赃、预缴罚金等情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长汀县人民法院微信号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和鸡精,五名被告人获刑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