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发布

2024-06-06 08:1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08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未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切实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除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外的其他非主要农作物。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品审会),负责本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和指导工作。省品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品审办),省品审办设在省种子管理部门,负责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的日常工作。本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实行专家临时聘任制度。

据悉,此次《办法》的发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2018年11月1日实施的《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目前,海南省许多具有热带亚热带特色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如胡椒、芒果、椰子等并未纳入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处于管理盲区。《办法》将进一步管理和保护好海南省特色非主要农作物品种。

申请认定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

●具备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

●所属种类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品种测试指南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一年生作物已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多点的品种试验

●多年生作物已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采果周期、多点的品种试验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海南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发布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