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济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一)

2024-06-06 11:4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93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期,各县市区陆续查处了一批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的典型案例,现分期曝光如下:

案件一

微山县鲁桥程大胖自助火店,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停业整顿,并交予公安部门处理。

11月28日,微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微山县鲁桥程大胖自助火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有两箱进口冷链食品(猪髋骨),未向微山县市场监管局书面报备,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未使用山东省冷链系统,已交予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对经营者已做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案件二

济宁市兖州区常洲水产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行政处罚。

11月10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常洲水产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购进的冷冻食品无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给予其警告并责令改正。事后,该公司仍未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证明,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49999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

济宁市兖州区刘伟水产经销部,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行政处罚。

11月10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刘伟水产经销部检查时发现,该店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无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给予其警告并责令改正。事后,该店仍未按照规定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未索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证明,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49999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

济宁市兖州区刘明水产经销部,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行政处罚。

11月10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刘明水产经销部检查时发现,该店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无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给予其警告并责令改正。事后,该店仍未按照规定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未索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证明,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49999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

山东省滕州市顺通物流公司厢式货车,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被扣押。

11月12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运河壹号对冷链食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隶属滕州市顺通物流公司)装有无中文标识的117箱物品和6箱冷冻猪肉。货车司机当场不能提供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为进一步核实该批货物的合法性,任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济宁海关进行了现场查看,海关人员初步判定该批冷冻品产地为印度。目前,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正在深入调查。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济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济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一)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