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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2024-06-07 09:0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28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

2.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科技司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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