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正式颁发

2024-06-23 09:5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430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自广州、深圳率先推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后,酝酿多时的《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昨日由广东省环保局正式下发,3月1月起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了解,广东省环保标志管理办法与广州市试行办法接轨。该分类标志暂设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大类,其中绿色标志分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国ⅳ标志四种。

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国ⅳ标志分别适用于符合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阶段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车。黄色标志适用于符合国ⅰ标准以下(不含国ⅰ标准)的汽车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以不同颜色标志在车身前挡风玻璃右内侧位置予以标识。

据介绍,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全省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式样,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全省通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采用智能信息卡、电子标签(rfid)等方式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

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驻留超过一个月的外省号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另外《办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环保分类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在城市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抽检时,重点加强对持黄色标志车辆或无环保分类标志车辆的抽检。

来源:行业资讯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正式颁发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