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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39期)

2024-06-25 10:37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624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等食品样品38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84批次,分别是餐饮食品10批,蛋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71批次,酒类6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糖果制品76批次,调味品28批次,饮料9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方便食品2批次,酒类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及质量指标问题。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圣龙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宁老庄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聚福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臭干子风味(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徽圣龙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宁老庄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聚福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豆角干风味(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阜南县苏果超市新村加盟二店销售的,标称安徽洞封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洞封皖酒老白干,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阜南县朱寨镇家顺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阜阳市颍泉区颍州西湖古泉酒厂生产的秘酿,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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