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11家餐饮单位存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置:杨国福麻辣烫在列

2024-06-25 10:55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308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中新经纬10月14日电 据“北京朝阳市场监管”微信号14日消息,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北京壹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第二分公司(壹霖洱语云南菜环宇荟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登记食品进货验收记录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环海林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the woods coffee环宇荟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登记食品进货验收记录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盛鹏餐饮有限公司(常乐屋常德佬粉三里屯soho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擅自改变设施设备用途等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青春食光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71.30元,罚款5100.00元。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禾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第三十一分店(禾绿回转寿司新奥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爱和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杨国福麻辣烫惠新里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采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香河饼大悦城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秦唐锦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秦唐味道新奥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北京育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春秀路分公司(育膳房)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熟未分开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北京刚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神鱼头佛跳墙百子湾旗舰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食材不新鲜的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北京怡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伊喜锦宴鸟巢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地面有积水、垃圾桶未盖盖的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网 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11家餐饮单位存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置:杨国福麻辣烫在列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