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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安办发布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06-25 11:2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74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省食安办发布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中小学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凉菜凉面

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和新冠疫情风险,9月1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学校、师生和家长,提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意识,维护好身心安全。

□本报记者 陈晓洁

学校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省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要求,学校要把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职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海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直接接触冷冻冷藏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建议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同时,学校要组织对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卫生设施,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设施和餐具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和保洁;全面检查库房和加工场所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物品并做好登记,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

此外,学校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以及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等相关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豆角、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学校还应加强清洗消毒,餐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学生 外出就餐严把关

开学后生活节奏加快,学生应保证充足能量和优质蛋白的摄入,谷物、肉类、蛋、奶制品摄入要均衡,多吃新鲜蔬菜、水果,少吃冷饮、冰淇淋,尽量避免食用生食鲜肉制品、水产品等。

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主要通过一日三餐获得,零食只能是一种补充,不能无节制地吃,可选择在两餐之间适当食用。避免睡前吃零食,以免造成肠胃负担,引起失眠、龋齿等。购买零食时注意查看保质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

省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要求,学生要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餐前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以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在家制备餐食时,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

在外就餐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环境良好、设施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类),验收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来源:海口日报 陈晓洁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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