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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2024-06-26 09:5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66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一些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存在不少消费陷阱,扰乱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净化酒类市场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出消费提示:

树立理性消费理念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如遇标有该类标识的商品应提高警惕,避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蔽。这些可能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概念,甚至可能是劣质酒经过包装后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

选择正规商家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尽量到具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信息,主动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消费者应保持警惕,不轻信“特供酒”等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购买来源不明、价格异常、“三无”等酒品。

规范制售酒类商品

酒类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拒绝生产销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违规产品,共同维护公平、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如发现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的标识、广告宣传等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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