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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不能处于监管“真空” 委员呼吁:强化第三方网络平台责任管理

2024-06-26 10:40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97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苏报讯(记者 胡毓菁)网络时代,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眼下,除了在网上购买生活消费品之外,网上送餐、网购食品也顺应大众需求而迅速发展。快速发展的网上订餐是否安全?该如何加强对网络订餐的监管?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韩小燕委员带来了《关于加强我市网络餐饮监管的建议》的提案。

“我曾经在网上买过饼干、香肠等食品,看着网上评价很不错,但拿到手才发现有的就是三无产品,质量根本没有保证。”韩小燕说,近一两年,市区网上订餐、网购食品发展迅猛。据粗略统计,苏州市已有数以万计的餐饮店“入网”,竞争网上订餐这一快速增长的“大蛋糕”。“网络餐饮、网购食品种类多样、操作简单,打破了传统餐饮、食品消费在时空上的局限性,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但在这些优点的背后,网络订餐、网购食品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韩小燕说,当前,网络餐饮整个生产、流通过程处于监管“真空”,安全隐患不小。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严、对合作商家缺乏必要监督。此外,网上餐饮外送标准尚属空白。“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网购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已远远超过传统销售渠道。食品变质、过期、包装破损、假冒品牌等方面的问题屡见不鲜。”

食品安全涉及大众健康,对网络订餐、网购食品也要进行监管。事实上,自去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苏州相关部门也曾加大整治力度,通过行政约谈网上订餐平台,对相关企业经营进行规范。突击整治固然有效,但如何实现长效管理?针对我市网络餐饮安全隐患、监管缺位的情况,韩小燕建议我市尽快建立行之有效的网络餐饮监管模式,强化第三方网络平台责任管理。她认为,应尽快出台苏州市网络餐饮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对没有资质的三无商家必须取缔。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韩小燕还建议,对于网络餐饮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不定期现场抽查,对没有资质的商户及餐饮店责令停止违法经营。通过对网上订餐平台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其建立准入把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网上订餐信誉等级公示制度,让消费者只要点点鼠标,就能对送餐单位的管理及卫生状况一目了然。“此外,网络餐饮经营应实现标准规范化操作,要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以满足餐饮外送,尤其是半成品餐饮、海鲜、生蔬等食品外送的需求。”韩小燕说。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苏州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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