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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出台措施规范“年夜菜”制售 须进行备案登记

2024-06-26 11:3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06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春节将至,即日起,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街道食药所对辖区制作外卖“年夜菜”及集体聚餐的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责任到人,对没有备案的餐饮单位责令尽快备案,对达不到“年夜菜半成品套餐”制作条件的餐饮单位责令停止制作外卖。

禁止异地设场所加工制作“年夜菜”

购买“年夜菜”是一种便捷的筹备年夜饭的方式,但与普通的餐饮加工相比,制作“年夜菜”存在相对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药监部门将在检查中,首先检查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年夜菜”定制数量与加工能力是否相符,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加工场所。

熟食制作与食用时间应在24小时内

外卖套餐通常是将生食品、半成品和即食食品放在同一包装盒中,十分容易发生交叉污染。因此,在菜肴的包装、放置上均应考虑冷菜等即食食品尽量与其他食品分开;冷菜等即食食品必须采用定型包装或不易破损的密闭容器;自制熟食卤味在冷藏条件下,从制作完成至食用的时间应控制在24小时内;用于加工色拉的蔬菜、水果等必须经过有效清洗消毒和密封包装,并另配袋装色拉酱,由消费者现拌现吃。

套餐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明加工制作单位信息(名称、地址、电话)、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或食用期限)等。如果套餐内各菜肴食用期限不一致的,外包装盒上应标示其中最短者,并在盒内各小包装上标明各自食用期限。针对散装售卖的产品,必须对所售卖产品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与套餐包装内容一致。另外,外卖套餐不宜供应生食水产品。

“年夜菜”须配备专用留样设施

要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制度和存储情况,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原料;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于制作“年夜菜”及集体聚餐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留样食品需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登记;要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进行培训,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具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制作外卖“年夜菜”要备案登记

凡城关区制作、外卖“年夜菜”以及对于集体聚餐单位聚餐的时间及桌数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制作、外卖“年夜菜”的餐饮服务单位由辖区街道食药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由食药所盖章并由所长签字后,再报送至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备案登记,餐饮服务监管科将针对已备案的单位进行抽查,对未备案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制作、外卖“年夜菜”。(记者 甘菊萍)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西部商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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