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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仍有多家超市生鲜食品不符新规要求

2024-06-26 13:4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459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史上最严”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规范遭遇落地难 仍有多家超市生鲜食品不符新规要求

中山商报1月6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一新鲜蔬菜领域的“史上最严”新规,将会使市民日常消费中遇到的种种“不放心”得以解决。但记者昨日走访中山大型超市,发现该规范仍未落地。一些细则在超市仍未执行。

■新规变化

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依据规范要求,超市生鲜食品的包装上加贴的标签标注,应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其中,畜禽类应标注为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规范还特别指出生鲜食品包装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并鼓励超市经营者按小时标注畜禽肉类等生鲜食品的保质期。

生鲜产地要具体到县级

对于生鲜食品的产地标注,规范表示应具体到县级行政区划。畜禽肉类的产地应标注为畜禽屠宰厂的具体地址,果蔬的产地应标注为果蔬种植企业、农业合作社或种植区域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名称;水产品的产地应标注为捕捞水域或养殖区域归属地县级行政区划名称。

不能售卖事先剁好的肉馅

除了超市称重后包装好的生鲜食品外,规范还指出,超市以散装形式销售生鲜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等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在外包装上严格标注。

此外,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销售,只可应消费者的要求现场加工售卖。

■记者走访

城区多家超市未按规定修改

记者在东区华润万佳、百佳、沃尔玛超市走访了一圈,发现大部分超市仍未按新规的要求执行。

华润万家出售的芹菜,只标注了“包装日期”是2016年1月4日,未找到生产日期(采摘日期)的痕迹,产地也只标识到广东广州;产品黄金梨的情况好一点,生产地址具体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白泥坑,但依然只标准了打秤日期和保质日期,看不到“生产日期”。

在百佳的新鲜区,记者看到产品“旺泰佳红洋葱”,产地表示是“武威”,甘肃省的下属市,没有找到任何日期;包括肋排、猪肉等多款产品,产地只写到“江西”省一级。

记者在百佳超市发现,有一盘肉馅直接销售。记者咨询:“不是说不能卖肉馅么?”“我们剁的时候戴了手套,双手还消毒了,可以放心吃。”销售员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规范还在公众咨询期。市民如购买了不按规定标识的产品,可拨打12345投诉。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山商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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