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今年起辽宁省启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4-06-26 14:23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666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1月3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新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随之同步出台。新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将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明厨亮灶”的方式进行展示。

此前,我省没有把“明厨亮灶”作为审查的硬性规定。同时,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不得制作裱花蛋糕。

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可把经营场所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应当配备经过培训和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应当申请网络经营方式,并向许可部门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

据了解,食品经营申请者可以通过省食药监局网站自行在网上提出申请,填写基本资料并上传电子证明文件。旧版《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不再发放,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5年。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辽宁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今年起辽宁省启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