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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要报告菜单、参加人数等

2024-06-26 14:59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757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表示,近年来,农村(含牧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中,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时有发生。

为保护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为重要补充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要不断提高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其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收集、情况上报、现场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注意自查自律,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新闻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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