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陕西:2016年起开食品小作坊10工作日内可办好手续

2024-06-26 15:51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638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管理,省食药监局近日出台《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明确,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应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从场地设置、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明确了从事小作坊生产必备的条件。申请小作坊生产许可时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执行的食品标准复印件、原材料、食品添加剂一览表等相关材料。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许可申请后,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应在生产区内明显位置张挂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管理制度。

《办法》要求,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仅限在本加工点销售。不得生产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华商记者 李琳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华商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陕西:2016年起开食品小作坊10工作日内可办好手续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