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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自制底料须公示食品添加剂

2024-06-26 16:46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582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胡梦)又到火消费旺季,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选择规范的火店就餐,并要求火锅店将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予以公示,如消费后出现不适,可随时拨打12331投诉。

消费者在外出选择火锅店时应查看餐厅是否有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选择门口有笑脸标识、内部环境整洁卫生、后厨情况能一目了然的餐厅就餐。并注意查看公示信息是否齐全,发现餐厅有违法使用罂粟壳、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行为,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消费者如在用餐后出现身体不适要立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并保存好就餐发票等相关证据。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长江商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火锅店自制底料须公示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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