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东莞:为防猪肉丸发臭加硼砂 肉丸摊老板获判一年

2024-06-26 17:09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7960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钟小欣)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家丸摊的老板江某为了防止肉丸肉卷发臭,竟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有害物质硼砂,后被抓获。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江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自2013年8月开始,江某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某农贸批发市场d1区某肉丸店生产并销售猪肉丸和炸肉卷。江某称,他每天大概会生产猪肉丸和炸肉卷30到50斤,每天能从中获利150元至200元左右。

2014年夏季,江某为了防止猪肉丸和炸肉卷发臭,便从大岭山镇某农批市场买回了防腐剂,在生产猪肉丸和炸肉卷的过程中添加了防腐剂。江某称,因为添加防腐剂能起到保鲜的作用,这些都是从网上学到的,添加了防腐剂的肉丸肉卷他自己也会吃。

2015年5月26日9时30分许,民警对该肉丸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江某在猪肉丸、炸肉卷中添加硼砂,便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了防腐剂10包、复配水分保持剂20包、透骨香10瓶、肉味精油1瓶、硼砂约15克、肉丸33斤、肉卷26斤、电子秤1台。后经检验,缴获的猪肉丸和炸肉卷均含有苯甲酸和硼砂成分。江某自称,之前制作的猪肉丸、肉卷都没有加硼砂,只是26日当天加了,硼砂是他从家里带过来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广州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东莞:为防猪肉丸发臭加硼砂 肉丸摊老板获判一年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