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标签云  厨具企业大全

陕西: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外百米内不得摆食品摊

2024-06-26 18:09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9585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016年1月1日起,《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昨日,省政府和省人大共同举办条例宣传贯彻大会。

“2014年省公安厅公布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全部来自小作坊。”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胡小平介绍,根据2014年统计数据,我省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8072家、小餐饮32329家、食品摊贩9253户,“大多分布在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地区,生产经营条件简陋,设备设施简单,隐密性、分散性和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弱,往往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地甚至重灾区。”

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在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时,既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生活,又要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县(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以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否则,将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记者 赵蕾)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三秦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陕西: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外百米内不得摆食品摊
本文网址: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文本助手 资讯搜索 分享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手机浏览本文

    手机应用中扫描本文二维码,即可浏览本文或分享到您的社交网络中。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华厨具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今日热点文章更多
品牌聚焦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
热门频道
关闭广告
合作伙伴:
中华厨具网 鲁ICP备2021046805号         鲁公网安备 37162502000363号 (c)2018-2026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资有风险 加盟需谨慎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