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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筑牢食盐安全“防护网” 去年18名涉盐违法人员获刑

2024-06-27 13:48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07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食盐是我们每个人几乎每天都必须消费的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障食盐供应和食盐安全,我省各有关部门建立打击假劣食盐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食盐安全筑牢了“防护网”。

盐业政企分开产销一体

省工信委盐务管理处宋雪梅处长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盐安全工作,2005年5月26日,在认真贯彻落实《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盐业法规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7月和2014年7月经过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云南省的盐业管理工作。自这些法规颁布实施以来,云南盐业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政企分开和产销一体化的管理格局,食盐的生产经营由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盐的行业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由省工信委承担。“自2000年起,云南省就初步实现消除碘缺乏危害阶段性目标,经过10多年的运行,这种经营、监管模式为云南省食盐‘三率’考核年年达标和全省食盐安全保障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涉盐违法保持高压打击

近年来,由于部分媒体对盐业体制改革的错误解读和炒作,致使部分消费者、食盐经销者,包括部分行政单位对食盐专营政策出现误读和误解,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制售假劣食盐牟取非法利益,全国多地食盐制假贩假现象出现抬头、蔓延趋势,全国盐业市场管理都面临新的考验。

对此,2015年,全省盐业管理部门采取措施保障食盐市场安全。去年7月,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打击假劣食盐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建立打击假劣食盐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于同年11月下发通知要求盐政、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做好食盐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加强对盐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其他用盐流向的追踪管理,确保专盐专用,防止和减少其他用盐流入食盐市场。2015年,司法机关还对近年盐政部门移交的18名涉盐违法人员进行了有罪刑事犯罪处罚。在全省盐政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对涉盐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下,目前,云南省食盐管理规范,市场稳定,供应、经营有序运行,食盐消费是安全和有保障的。

宋雪梅说,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从事食盐生产、储运和销售活动,都必须遵守《食盐专营办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严禁无证生产、储运和销售。

春城晚报 记者 王磊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春城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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