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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沙田: 河豚鱼鲜美 “拼死吃河豚”不可取

2024-06-27 17:02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8901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时下是食用河豚鱼的高峰时节,为防止误食河豚鱼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沙田虎门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拼死吃河豚”。

河豚鱼又称“鸡泡鱼”、“巴鱼”,含毒性极强的河豚毒素,河豚毒素耐热,一般烹调温度无法将其去除,盐腌或日晒也不能破坏。但由于河豚鱼味道鲜美,往往有市民“拼死吃河豚”。

沙田虎门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工作人员:“这个正值春季,河豚鱼繁殖季节。毒素最强,如果我们市民误食表现的症状都是一些神经性的中毒症状。”

据了解,河豚鱼中毒一般在食后30分钟至5小时内发生,最后会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解救药物。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和食用鲜河豚鱼及其加工制品,禁止集体聚餐、餐饮服务等单位自采、加工、食用河豚鱼,如误食或进食不认识的鱼后出现上述不适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沙田虎门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工作人员:“国家的水产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严禁河豚鱼流入市场,所以我们餐饮单位、市场严禁销售河豚鱼。”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东莞阳光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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