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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4-06-28 12:04 来源: 作者/编辑: 浏览次数:2323 手机访问 使用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即可分享本文到“朋友圈”中。

2月3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节前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检查的情况,发布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采购食品和原料时,不要购买未经检疫的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查食品的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同时要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自主加工食品时要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由于凉菜在加工制作过程中风险较高,以少吃为宜;食物储存时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外购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要妥善保管且时间不易过长,隔餐食用时要进行彻底加热;外出就餐时要看餐饮服务场所是否有相应的许可,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公示栏显示的a级或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要多点热菜,慎食或少食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饮料等食品(饮品)。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发现饭菜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31、12315举报或投诉。(记者 智慧)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宁夏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本文标题:银川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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